此话一出,随即遭到在场所有单身人士的白眼。
一阵讨伐後,忽然有人问:“说实话,你们为什麽会和前任在一起啊?恋爱里总有美好的部分吧,咱们不要回忆分手,回忆为什麽会恋爱呢?肯定对方身上也有吸引你的地方。”
有人说:“我和他是在酒吧认识的,有人要我喝酒,我不想喝,然後他当了个黑骑士,拿过我面前的酒杯,一口闷。哇——我当时就觉得,这个男人好man。”
还有人说:“她是我朋友的姐姐,长得很漂亮,人也很温柔,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
也有人说:“网友,网恋来着,他每天对我嘘寒问暖,半夜聊着聊着,聊上头了,就和他谈了。”
每个人对另一半心动的原因都不同。
一圈人说完,直到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阮雾的身上。
只剩她没说了。
迎着众人的热烈视线,阮雾举起酒杯,将杯中乳白色的米酒一饮而尽後,轻笑了声。
她没有他们的一长串修饰描述,只用一个成语,简单有力地概括。
“为什麽和前任在一起?”
“——鬼迷心窍。”
何必用那麽多的话语来形容呢,恋爱开始,不过是欲望冲昏了头脑,鬼迷心窍,所以才选择和他恋爱。
四周安静了几秒,随後众人纷纷表示赞同,她说的言之有理。
所有人都在笑,都在咬牙切齿懊恼恋爱初始的鬼迷心窍,唯独陈颂宜是笑不出来的。
她默默拿出手机,给陈疆册发了条消息。
陈颂宜:【绵绵姐说,和你谈恋爱,是鬼迷心窍。】
消息发完,抬头时,饭桌上又换了一个人发言,接着方才的话题,问:“那你们後悔和前任谈恋爱吗?换句话说,如果再来一次,你还会和他她在一起吗?”
周围响起此起彼伏的:“不会——”
陈颂宜放下手机,馀光里,瞥见阮雾双唇翕动。
她看清了她的口型。
阮雾是唯一一个不同的答案。
她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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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
陈疆册从医院出来。
老爷子前阵子体检出了点儿问题,最近住在医院复查。平日里本就不关心他的小辈,这种关头更是找藉口不来,只是偶尔打通电话,表示慰问。
陈疆册来了之後,听老爷子数落自己的叔伯和堂兄弟,数落了半小时。
陈疆册无奈:“爷爷,您再骂下去,我耳朵都要起茧了。”
老爷子於是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你打算什麽时候成家?司家那丫头白天都来看过我,我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你。”
“我也挺喜欢她的。”陈疆册毫无正行地回答,“她身材多好。”
“滚。”
“夸她也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