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用脏手大咧咧抹去满脸的血污,面向丁冉,绽出了一个满不在乎的笑容。他很开心,他保护了自己唯一的朋友——虽然对方从没承认过。
第二天,雷霆照例来到了望着车轮出神的丁冉身边,这一次,丁冉没有躲开,而是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瓶外伤药膏,拧开盖子,用手指沾着,涂抹在雷霆依旧渗着血的伤口上。雷霆没说什么,他紧紧抿着嘴,极力忍了一阵,忽然豆大的泪珠从眼眶里滚落下来。
丁冉愣了一下,低头对着自己的沾着药膏的手指尖轻声自语:“疼吗?还是轻点吧。”雷霆“哇”地放声大哭。
那个下午,每个经过后巷的人,都会看到这样一幕:一个八九岁脏兮兮的男孩,旁若无人痛哭着,而他对面,站着个比他更幼小的孩子,面色平静地望着他,似在无声安慰着。阳光照耀在两个小人身上,反射着朦胧的金色光晕,那样安详而宁静,仿佛是岁月之中,一幅笔触简洁却情感真挚的画卷,纵然经历多少岁月磨砺,却是历久弥新。
雷霆哭够了,信誓旦旦对丁冉说:“瘦皮猴,我雷霆没有亲人、没有兄弟、也没有朋友,从今以后,就你一个!不管什么,就你一个!”
丁冉沉默着,沉默着,在雷霆快要绝望的时候,他鼓足勇气抬了头,看着雷霆的眼睛说:“我叫丁冉。”
如果有来世
丁冉的父母,自然也不喜欢雷霆。可对于两个孩子莫名其妙的交好,却并没阻止。毕竟,这是沉默而自闭的儿子第一次有了朋友。
同居后巷里,两小无嫌猜,我之于你,是唯一的一个,你之于我……是第一个。
雷霆如蜜蜂般每日嗡嗡盘旋在沉默小花丁冉四周,依旧是他一个人自说自话,喋喋不休,不同的是,另一个人有了表情上的回应,会点头,会摇头,会微笑,会皱眉,偶尔也会学着雷霆的样子,故作姿态斜眼看人。
一年后,丁冉上小学了。本来每日逃课的雷霆,也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校园生活。他煞有介事地对丁冉说:“瘦皮猴,你负责专心读书,我负责保护你!”
在学校里,雷霆也总是形单影只的。上课的时候,他坐在教室的角落,没有同桌。出操的时候,他站在队列的最后,没人与他并排,午餐的时候,当他选定一个座位,圆桌上的其他人,就会以最快速度吃好离去。可是每当见到丁冉,他脸上总会洋溢着无忧无虑、心满意足的笑容。
有天早上,雷霆没有按时陪丁冉去上学。放学后,丁冉在后巷的大树下找到了他。雷霆爬在高高的护栏上,百无聊赖地晃荡着双腿,正用清亮的口哨吹着一首歌。
白天路过雷霆班级的时候,丁冉听见里面传出歌声,“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天上的眼睛眨呀眨……”他们班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合唱比赛,正紧锣密鼓地排练着。
看得出,雷霆很喜欢这首歌,有点陶醉在自己的口哨声中。丁冉安静站在雷霆脚下,跟着他,轻轻哼唱起来。夕阳斜斜的,一高一低两个影子,被拉扯得又细又长,攀上了长满青苔的石墙。
晚上分手时,丁冉问雷霆为什么没去上学,雷霆满不在乎地说:“念书有毛用?老子嫌费脑子!”眼神却沮丧地望向自己脚尖。他那双鞋肮脏不堪,已看不出什么颜色,两侧的鞋底早被磨平,有几处还开了线。丁冉想到,雷霆那些要参加合唱比赛的同学们,都是一身整洁笔挺的校服,脚下白布鞋纤尘不染。原来,是因为这个。
丁冉拉拉雷霆衣角:“明天下午老时间,在这等我,有东西给你。”
第二天是周末,丁冉一早打破了存钱罐,纸钞硬币零零散散加起来,买双新鞋绰绰有余。他找了个信封将钱包好,预备出门去找雷霆。
这时丁爸爸接到一通电话,丁爷要他送份重要文件过去,顺便带太太和丁冉一起去丁家海边的别墅度周末。丁爸爸与丁爷是同乡,七拐八绕的远房堂兄弟。丁爸爸从老家考出来,丁爷资助他上了大学,因此毕业后,一直帮丁爷做秘书工作。丁爷对他们一家信任又照顾,很多帮会里的机密内务,都有丁爸爸经手。
丁冉听见突然要出门,也不说什么,只换好鞋子,倔强地站在门口。丁妈妈心软,知道他与雷霆有约,便与丈夫商量着,能不能晚出门一会儿,让儿子先去和小伙伴见一面再说。丁爸想着反正去海边的路很顺畅,可以开快一点,便没说什么。
丁冉在后巷等了一刻钟,雷霆也没有出现。他很矛盾,不知该回家,还是继续等下去。这时两辆轰鸣的摩托车贴着他身前几寸飞驶而过,他不经意望了一眼,发现骑车人肩上的背包十分眼熟,那是他家的东西,背带上还有他贴的黏纸。
丁冉急切地向家里跑去,他要赶快告诉爸爸,家里有东西被人偷走了。不知为什么,自家的房门大开着,一股浓浓的腥味传了出来。丁冉迈步进门,一脚踏在粘稠的血迹之上。爸爸倒伏在玄关处,眉心被子弹开了个洞,血夹杂着脑浆倾泻满面,妈妈斜靠在厨房水池边,脖子被轰开了一半,头软软挂着,血喷洒到了天花板上。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准备送去给丁爷的文件,也不翼而飞了。
铺天盖地的猩红让丁冉一阵恶心,他轻唤了声:“爸爸……”爸爸瞪着三只眼睛,一脸迷茫地望着他。又叫声:“妈妈……”妈妈头颈怪异地扭去一边,沉默不语。
后来,他被丁爷带回了家,收为义子。父母也在丁爷的操持下,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