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完成执念的经历,也让布莱恩对于自己这个『金手指』,有了点了解。
尸骸的执念。
大概率是尸骸主人,生前最在意的事情。
比如左边尸骸艾玛琳·凯勒,死前一定很担忧自己女儿艾丽的安危,所以执念也是这个。
就是执念完成的确定原理。
布莱恩还不确定。
可能是规则唯心类。
也可能是通过自己的视野,来确定执念有没有真的完成。
毕竟人很难自己骗自己。
不过布莱恩对此并不想深究。
自从精神出问题以后,他就从不内耗自己。
至于完成执念后,尸骸的馈赠。
这个过程,持续时间十分短暂。
大概只有几秒钟。
不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很容易在接受馈赠的时候,精神恍惚。
平常还好。
危险的时候,几秒钟的失神,就很致命了。
这点必须注意。
「对了,我还有一个执念要完成。」
布莱恩想起了另外一句尸骸的执念:杀死安德雷斯这个婊子养的混蛋!
安德雷斯,是另外一名死者卡罗利娜扥的丈夫。
如果前面的猜测正确:死者尸骸上的执念,是死亡前最想做的事情。
那麽,这个主动报案的安德雷斯,是凶手的嫌疑很大啊。
如果真的是这样。
岂不是说,自己以后破案,可以通过执念,就获得重要线索,甚至直接锁定凶手?
想到这里。
布莱恩点燃了一根香菸,眼睛微咪。
他前面在看资料的时候,特意将安德雷斯家的住址,记了下来。
如果安德雷斯是凶手。
为了获得尸骸的馈赠。
那麽自己就必须先警探局一步动手。
洛杉矶虽然有死刑,但偏向形式主义。
一旦安德雷斯被警探局的警探抓捕归案。
这个执念,自己很难再有机会完成。
抽完一根烟。
布莱恩学着大伯的习惯,用手指捻灭香菸,然后将菸头放进口袋,重新启动汽车,消失在夜色之中。
世界上有完美的犯罪吗?
布莱恩不知道。
但两年多的法医局工作经历,超过上千具尸体的解剖。
布莱恩可以做到,连捅一个人十八刀,对方却只能鉴定出轻伤的效果,也知晓怎麽做,才不会在现场留下可以让警探锁定他身份的痕迹。
尸检工作。
他的业务能力,可能一般。
但如果他想犯罪。
抱歉。
耳闻目染两年多丶见多识广的布莱恩。
刚入行,就有很深的专业底蕴。
半小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