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头白发的陈远志,双手拄着金丝楠木拐杖,静静的站在一座破旧的院门前。
由石头垒成的院门,一眼看去,一股荒凉古老的气息扑面而来。
他白手起家,从一穷二白到亿万富翁,再到如今英雄迟暮,身边只剩下助理一个人了。
他只想叶落归根,回到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地方。
恍惚中,他仿佛看到奶奶慈祥的笑容和姐姐忙碌的身影,以及那个梳着大辫子的女孩,两手摆弄着发梢,翘首以盼。
不知不觉,泪水渐渐地弥漫了双眼,陈远志低声喃喃:
“小芳,对不起,我来晚了!你已经等很久了吧?”
说完,又自嘲的叹了口气。
如今都时兴进城打工,村子早已荒废了。
那个日思夜想的人,却长埋于此,和青山绿水作伴了。
陈远志定了定神,回头说了一句,“你不用跟来了。”
不知助理听到没有,便径自走进了院门。
望着他略显蹒跚的身影,助理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开口,陈远志却已经迈进了院门。
一晃便消失了。
陈远志跨过院门的那一刻,仿佛跨过了一道时空大门,原本荒凉院子里忽然就有了生气。
原本看上去一片荒凉,杂草丛生的院子,此刻却长着绿油油的青菜。
鸡窝里甚至还有两只老母鸡在“咯咯”的叫着觅食。
陈远志揉揉眼睛眼睛,有些难以置信。
这是,年纪大了,出现幻觉了?
不管怎样,旧地重游,陈远志感觉浑身轻松,前所未有的舒畅。
腰也不疼了,腿脚也利索了,步伐也变得轻快了很多。
他丢掉了拐杖,大步流星的朝前走,一边走一边四下打量。
家里还是和以前一样,虽然简陋,但是每一件物品都能勾起他无尽的回忆。
但却不敢轻易触碰,怕惊扰了回忆,以后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他在堂屋坐了一会儿,觉得该回去了,恋恋不舍的原路返回。
走出院门,陈远志发现,不单是院子里,院子外面好像也和来的时候不一样了。
只见土地平旷,屋舍俨然。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整个村子似乎因为他的到来变得生机勃勃,让陈远志走路都带风。
心情格外的好。
自己做梦都做出水平了,跟演电影似的,画面感十足。
环山村四面环山,但却没有泰山的雄伟壮观,也没有嵩山的大气磅礴。
每座山都像是一道巨大的石墙,将这里分隔成一个个山岙。
陈远志翻山越岭,居然没有感觉到累。
不知不觉来到一片麦场。
麦场里几个麦秸垛,横七竖八,都是各家各户堆积起来的。
有人用来养牛,有人用来烧柴火。
但是当初,陈远志却和小芳。。。。。。
或许是福至心灵,想起小芳,忽然就听到一个带着几分欣喜的声音:“陈皮,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陈远志心头一惊。
几十年了,知道他小名的,几乎都不在了!
谁在叫他?
这个名字,连他自己都快忘了。
陈远志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只见麦场边上,俏生生站着一个穿着粉红方格衬衣的女人。
在以灰黑蓝为主的时代,女人这身装扮就显得格外好看。
她甜美笑容,在阳光的照射下,衬托的像山顶的云霞一样灿烂。
两条乌溜溜的大辫子分外耀眼。
“小芳?”
那一瞬间,陈远志像被雷劈了一样,表情愕然,呆若木鸡。
直到小芳跺跺脚,快步走到他跟前,带着几分嗔怒问道:“陈皮,俺爹给俺说婆家哩,你说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