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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第1页)

甚至,连爱是什么滋味,自己都无法体会理解。

十年前濒临死亡的自己,莫非已丧失了爱的能力?

军伍之中的顾倾城,一直关注着陆知津,心里头一腔火热,暗暗发誓一定要得到陆知津!

若能引得他向待林菲菲这般待自己,肯主动把人皇令送给自己,那么自己从此就以人族的身份,站在人族一边与神魔对抗,也没有什么。

反正,现在天下大势尚不明朗,未来鹿死谁手,还不可知呢。

神魔出了大秘境,也没有如最初料想的一般很快就恢复实力,想要突破超品的境界,还是非常难的。

这十多年来,也就寥寥无几的几位神魔做到了。

其中一位,还被雪山宗同样超品的太上长老,拉着同归于尽了。

人族不惜一切代价反抗的精神太强大了。

这一届的人族,似乎不懂什么是畏惧。人民无信仰,生活无规矩,仿佛只有能为他们带来利益、办实事的神,才能得到他们的认可,获得少量的,根本不虔诚(等同于精纯)的信仰之力,供他们恢复神力。

若是满足不了求神拜佛之人的愿望,那就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信仰之力分分钟收回。

神仙们想要传道布教收信徒,进展的极其不顺利。强大国度的人族根本不信神,而那些弹丸小国的子民,哪怕天天拜他们,也给不了多少信仰之力,杯水车薪。

因此神魔对于世界第一强国大乾,都有着太大的憧憬。这可是世上最肥的一块肉,里面有无数跟他们抢天道机缘和世间灵气的修士、武者和书生。更重要的是,还有数万亿体魄强健,精神强大的潜在信徒!

简直就像是吊在眼前的美味,时时刻刻散发诱人的香气,令逃出大秘境束缚的神魔,都想扑上去咬一口。

大乾的子民,比北方和南方、西方的人种都聪明。他们虽然外表不高大,但神魂却是世界上最凝实的。因为从古至今,那一片土地的人类,都坚信人定胜天,我命由我不由天。

因此,那里的人,一旦开始有信仰,能提供的信仰之力自然也是超绝!

比起西方傻乎乎的白大个和西南方黑黢黢的黑大个,都聪明太多!

他们现在所占领地盘里的这群人种,大部分只有从身到心全献祭给神魔,对神魔才能有一点点作用。小部分的硬骨头,却又不肯信仰他们,宁死不屈。

这就是最大的矛盾之处,愿意信仰神魔,送上全部信仰之力的人种,只因为没有反抗意识,没有坚定的与天斗的信念,而产生不了多大的信仰之力。

而不愿意信任神魔,坚信人本身才是最强的那群人,一旦能信仰神魔就会提供庞大无匹的信仰之力——问题是,要感化一个内心坚定的人,太难了。

要不要结同心契

自昏迷中苏醒过来,想起之前的一切,林菲菲静静地坐在梳妆台前,慢慢梳着自己已经转黑的发丝。

她不知道白长生为什么执着于要娶她当妖妃,从她是小狐狸时起,就不曾改变过想法,一直到如今她觉醒了朱雀神力、继承了朱雀的记忆,白长生仍是不改初衷,不惜耗损修为救自己。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林菲菲忽然停下梳头的手,自言自语地问了一句。

此时寝殿中,仅有她一人。

“难道,妖就只能与妖在一起吗?人妖终是殊途,走着走着就会散,连百年都难以坚持。”

想到此,林菲菲的心口又是一阵剧痛。强行从神魂中剥离了人皇令,她直接受到难以恢复的重创,近乎沦为废人,一身法力都无法运转。

林菲菲抬起手,试图召唤出本命剑,却只能引得丹田经脉绞痛,而毫无作用。

她能感觉到本命剑在丹田之中,犹如被蛛网束缚住了一般,动弹不得。

放下梳子,林菲菲站起身,赤足朝外走。

她想试试在灵气最浓郁之处,她还能不能吸收天地灵气以修炼。

走出寝殿之外,发现整个洞府竟然到处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大红的喜字贴满了角角落落,连地上都被铺上了长长的红地毯。

林菲菲看着自己赤足踩在红地毯上,红的红,白的白,越发衬得冰肌如雪。

她一挥手,穿上了藏于乾坤玉中的靴子,继续朝外走,沿途遇到的每一只小妖,无不对她点头哈腰,直呼王妃。

这白虎妖,还是这样霸道且自以为是啊。

林菲菲轻吐了口气,她与陆知津分开,难道就一定要跟白虎妖在一起吗?

不,她现在,只想好好修炼长生之道。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林菲菲很顺利地走到洞外,没有妖拦她,然而她举头望明月之时,才醒悟这大罗山灵气最浓郁之处,可不就是白长生的洞府寝殿吗?

整个洞府都是包裹在灵矿之中的,灵气不浓郁才怪,白长生的寝殿顶上还开了天窗,以便吸收日月精华,是个再舒服不过的修炼场所了。

林菲菲苦笑,这么说来,自己真的废了,连在寝殿之中都已经无法运转大周天修行,整个经脉都凝滞住了。

她呆呆地在洞口站了许久,直到外出的白长生回来。

“你醒了?瞧我给你捉了什么回来!”白长生献宝般地捏起手中猎物,给林菲菲看。

这是一头刚死不久的五色鹿,想捉到它可很不容易。

“你从哪里捉来的?大罗山还有五色鹿存在?”

白长生回道:“那当然没有,这东xz得深着呢可遇不可求。我是接到敖玺的尝鹿宴邀请,从他那里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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