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没有。
只见他好像瞬间被抽去血色,整个人偃旗息鼓。一句话不说,掉头就走。
我不知道为何这名字,对他杀伤力如此之大。
我只知道他离开的样子,莫名让我想起我妈妈。
我和兄弟姐妹被人类赶出笼舍、和她分开时,我以为妈妈会大吼大叫,但她只是看着。
她站在原地,尾巴耷拉在后腿之间,看着我们离去。歪着头,眼神湿润而空茫,仿佛不懂我们为什幺离开。
我觉得她是懂了,但不愿意接受。
从此之后,我再没有见过丁竞诚。
就像再也没有见过妈妈。
我迎来了新生活。
房间只剩下我和那个女人,大眼瞪小眼。轮到她抱肩盯牢我,那种目光,像一个女人刚离完婚,定定注视长相神似前夫的小孩,有种稀薄却刻骨的恨。
我被吓得要死,把自己蜷成一个球状,连脸都不敢擡,只感觉有个影子落在我身上,越拉越长,越拉越近——
“老二乖。”
然而抱住我的脑袋猛吸一口,女人竟笑出声来。
眯眼回味片刻,她又握住我的爪子,煞有介事。
“你好,我叫万姿。”
就这样,我有了家,也有了主人。
再后来,我多了一个同伴,梁景明。
准确来说,梁景明是人类,万姿的伴侣,但我倾向于认为他是同伴。
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会逼迫我的人类。
就好比万姿待我不薄,会给我买最豪华的狗窝最精细的狗粮,但她老喜欢逼我握手,我一直很抗拒,这如同某天狗类统治人类,逼所有人见面时互相闻屁股,简直不可理喻。
但梁景明从没做过这种事情。
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他甚至在我面前坐下,摊开手心让我闻闻,然后认真地看着我,像在征询我的许可。
他没有香水味,更没有异味,只是一个坦然自持的人,身上最干净的味道。没有动物会不喜欢,狗或者人类。
我对他摇了摇尾巴,他才笑起来,摸摸我的头还有耳后。他手法轻柔小心,我惬意得闭上眼睛。
等我再睁开,面前又多了一个人。是万姿走过来跪下,从身后环住梁景明,把脑袋搁在他肩侧。
那晚不仅是梁景明第一次见我,也是她第一次带他回家。
我永远记得那个夜晚。
他们比我更像狗崽,依偎在一起,很久很久。谁都没有说话,只有晚风静静涌动,仿佛天空也在酝酿着什幺。他们看不见彼此的脸,但我看得一清二楚。
他们都在笑,毫不自知的。似乎浸在温暖河流里,迟缓而沉醉的笑容。
甚至不知这温暖能持续多久,还有点茫然的惶恐。
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爱情。
这种感觉一捏即碎,却又令人类忍不住捏。
在那一刻,我从来没有如此羡慕过人类,从来没有。作为狗,我只能享受被摸头的快乐。
我永远无法拥有爱情,我只会发情,可这项权力的核心,也被万姿轻易剥夺——
她带我去做了绝育手术,在她和梁景明订婚之后。
这两件事没什幺直接联系,但我能感觉到她那段时间并不开心。某些心结在侵蚀她,她也竭力抵抗,试图重振精神做些什幺,夺回对生活的控制权。
可哪有那幺容易。
彼时,梁景明仍留在新加坡读书,她一个人从家乡返回香港。每日和我相伴,挨过没有他的几个月时光。
她睡不着,整夜整夜。抱着我坐在客厅,有时我支撑不住,刚眯一会儿,又会被头顶的凉意惊醒——
万姿在掉眼泪。
她这副状态,一下子让我想到另一个人,梁景行的弟弟梁景行。之前在万姿家短住,他白天也都很正常,但一到夜晚,他就会露出这种如出一辙的神情,黯淡得近乎绝望。
显然,我不是唯一一个这幺想的。刚修完学分就离开新加坡,梁景明抵港是在一个深夜,甚至没跟万姿说一声,他拖着行李箱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