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只用于相识见面,也可以是永诀。
所以我伸出爪子。
一切发生得很快。
被蛰了一下,我感觉到有凉凉的液体流入体内,伴随万姿越来越抑制不住的啜泣。
我知道她很努力在忍了,当年面对染色小鸭暴毙时,那个被爸爸牵着的伤心小女孩,终于长大了。
在一起生活整整十年,我听她讲过这个故事无数遍。
那个小女孩终于长大了,坚强到可以旁观死亡,独当一面——
可当梁景明闯进治疗室,她陡然间被抽走力气,奔进他的怀里,哭到抽噎。
世上总有另外一个人,让她变回小女孩。
看着这一对泪人,我莫名其妙有些想笑,但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也做不出任何表情。
疼痛在慢慢消退,我明明睡在病床上,却仿佛也狂奔在雪白旷野。于回光返照的瞬息,我甚至还有点余力胡思乱想——
我到底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
我的确抢过wolfgang的零食,在万姿地毯上拉过大便,咬破过梁景明三双皮鞋……但那时候我还小,不算数吧?我仍是一条好狗吧?我能上天堂吧?我宁可下地狱也不要再转世为狗……
就在焦虑积累之时,我蓦然听见有声音唤我,很耳熟的,来自于某片虚空。
“cho。”
什幺都看不见,但我知道是丁竞诚。
行了,我放心了。
不管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我依旧被牵挂着。
可我明白,我不再是狗,他也不是人类了,我们只是两个生命体,两株菩提,两枝莲花,两颗砂砾。
我们自由了。
于是我快快乐乐地,朝他奔去。
人类有种说法,弥留之际,你的过往人生都会像走马灯一般在眼前过一遍。要我说,这他妈简直是一派胡言。
在视网膜变得模糊之前,茫然彻底吞没意识之前,你只想朝俗世凡间投去最后一瞥,把眼前人看得清楚一点。
再清楚一点。
我的主人,再见。
万姿,梁景明,再见。
所有我爱的,爱我的人啊,再见。
再见。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