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他一诈而已,没想到还真有意外收获。
“原来你在调查此事,夫人,”自知上当后,怀特牧师无奈道,“就这个符号,你知道多少?”
“反过来套话就免了,牧师,”伯莎完全不上当,“说说你知道多少吧。”
“这是南美洲某个土著部落的图腾,当地崇拜的图腾不是现实存在的动物,而是传闻中才出现的生物,它以光的形态存在着,”牧师流利地回答,“这个符号翻译过来的意思是,‘来自群星之间的一抹色彩’。”
“一抹色彩?”
“是的,当地部落认为这一抹来自群星的色彩是活的,它是指引者,但凡这抹光映照过的地方,所有生物都会进入它的体内,成为更高等的存在,最终跟随它离开地球,前往群星当中去。”
“……”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这“生物”以光的形式存在,光又是哪来的体内?
这种传闻听起来倒很符合土著部落的传说故事画风,只是与地球上的生物学,哪怕是二十一世纪的生物学都完全不搭边。
但不管怎么说,追查真理学会这么久,伯莎终于知道他们的图腾符号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竟然还挺浪漫地,不是吗?她一勾嘴角:“看起来我还得感谢这名凶手,送了个还没彻底发
疯的线索上门。”
牧师却失笑出声:“你又如何确定我还没疯呢,夫人?”
伯莎一愣。
“我确实忘却了很多事情,不止是那一晚,这绝非敷衍你,泰晤士夫人,”面前的青年出言解释,“事实上那日里尔医生来看望我,也不是单纯为了叙旧,他是来为我看病的。里尔医生完全没料到我会变成这个样子。”
“什么样子?”
牧师没说话。
他只是用那双澄澈的眼睛看着伯莎。
老实说,如果抛开乱七八糟的案件谜团不说,怀特牧师确实很适合当神职人员。或许是这双眼睛的原因,当他静静地注视着伯莎时,她只从中看到了几分超脱于生死的神性。
在此之前,伯莎只在小阿历克斯的脸上看到过这种干净的眼神,然而小阿历克斯只有三岁。
“这个符号是我发现的,夫人,”怀特牧师最终开口,“当时的我刚大学毕业,跟随导师前去南美洲实地考察。在一个遗迹中我和其他考察队员发现了这个符号。”
“我想接下来没发生什么好事。”
“是的,只有我活了下来,在床上久病三个月,所有的医生都说我活不了多久。”
复述起过往的灾难,怀特牧师的神情淡然,他甚至轻轻扯了扯嘴角,仿佛不过是在和朋友闲谈:“我的导师已经开始为我张罗后事了,可是在牧师为我诵读《圣经》时,我竟然奇迹般好转。”
“听起来像是老套的传教故事,
但事实上就是如此,”牧师说,“之后我回到伦敦,决定成为一名牧师。既然基督救了我,我也应该代替他去拯救别人。一年前白教堂区的牧师去世,所有人都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当时我就想,或许这正是神明的旨意,他希望我能做点什么。”
“你的导师是谁?”
“我不记得了。”
“……”
瞧见伯莎无言的神情,怀特牧师忍俊不禁:“所以我说,你如何确定我还没疯呢,夫人?”
伯莎顿时有些不爽。
好端端的线索摆在面前,他却不记得了?!这种感觉就像是特工拯救世界的关键时刻拿到了一枚记载着机密的硬盘,结果连上电脑一看,硬盘已经破碎,读不出来多少内容。
不过也无所谓,他人还活着,总能查到线索。
“你经常会这么思维断片吗?”伯莎只好问。
“自从我成为牧师后,已经许久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怀特牧师回答,“上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是在开膛手犯案第一夜。”
伯莎微微瞪大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