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个月,她听到顾杳然喊她的名字。
仅仅只是如此,就令她多日以来千锤百炼的防御和准备都全面崩盘。
楼下,白板鞋踩过被烈日晒得发烫的沥青地面。
沐浴着九月加州阳光立在楼下的顾杳然单手握着手机贴着耳朵,只站在那里便气质邃然,亭亭如盖。
电话里,常矜低低地应了他:“你怎么突然来旧金山了?”
顾杳然微抬头,拿着手机,看向二楼凸出来的天蓝色阳台。
他说:“我来找你。”
“常矜,”他声音温柔,“你现在出来,低头看,就能看到我。”
常矜一步步走向阳台,纱帘被风吹起,湖蓝纹缎像是被风吹泛涟漪的水面,她穿过它们来到阳台边缘,急匆匆握住被晒得滚烫的栏杆。
楼底,黑发黑眼的青年只穿了件白T恤,干净利落。
原本注视着这里的眼睛,因为看到她,顿时弯起,笑意生花。
常矜感觉到喉咙发紧,像卡了颗苦杏仁。
她多了解顾杳然,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夜没睡的样子,只是那双眼雪亮澄明,让人容易忽略他连夜坐飞机留下的一身疲倦。
即使如此,他身姿依旧挺拔落阔,远远看去像是夏日里一棵笔直的雪松。
常矜想要和他说什么,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发出了快要关机的警告,还有不到二十秒。
她只能赶紧和顾杳然说一声:“杳然,你在那里等我一下——”
“常矜,你先不要走,我有话想对你说。”
常矜:“我知道,但是我手机马上就要没电了,你等我待会儿换我朋友的手机再打给你——”
她说着,急于回房间去,手机也离开了耳边。
顾杳然却没有再犹豫,他看着女孩刚转身还没完全转过去的侧影,大声地喊出了他揣了一路的话:
“我喜欢你!”
他这一声喊得实在清亮,仿佛一巴掌扫过桌案,劈里啪啦打碎了成排的琉璃瓷盏,直捣得满桌兵荒马乱;又仿佛落在夏日河水里的烟花,砰地一声,炸得满池水波激荡,溅起的火花闪亮。
常矜硬生生地被这一喊截住步伐。
心跳声轰鸣作响,几近爆破地擂动着。
她慌忙回到栏杆边,脚步都乱了。
周围的公寓里住的也都是年轻人和留学生,此时听到动静,纷纷探出了好奇的小脑袋,众目雪白望向楼底。
看着常矜去而复返的顾杳然笑了,眼睛亮如晨星:
“你刚刚听见了吗?”
常矜又急又窘:“顾杳然,我都说了,你等一下——”
“等不了。”顾杳然笑得弯起眼睛,“你听见了吧,我说,我喜欢你。”
他笑得灿烂,将手拢在唇边,朝她大喊:“常矜,我喜欢你——”
中文在外国早已不是加密语言,更何况,就算这些探出头来的外国佬听不懂中文,也肯定听得懂中文的“我喜欢你”,就像中国人都知道“iloveyou”的意思是“我爱你”一样。
隔壁街坊四邻的外国友人们都振臂高呼,两岸猿声啼不住,起哄的音浪阵阵传来,夹杂着兴奋怒吼“Answerhim!”的呐喊。
见此情状,常矜顿时脸红如烧:“你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