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这蜂窝是你一个人掏的?”
当问出这句话,再看向秦峰的脸时,更加确认了心中所想。
乱糟糟的头发,额头被蛰了好几个鹌鹑蛋大小的包。
待秦峰回过神,看见一旁的父亲,冷着一张脸,眼神犀利地盯着他。
“今天上山了?”
秦峰摸了摸后脑勺,讪讪说道:“我上山掏蜂窝了。”
易春梅故意上前打岔道:“行了,大老爷们儿都饿了,快洗洗来用饭吧。”
一家人围坐在桌前。
“我托你大舅找了关系,过段日子把你偷偷送到他那边。”
秦爱国说了一句,眼皮都未抬,自顾自夹了一筷子野菜塞入口中。
没有商量的语气,不容拒绝的口吻。
大青石板桌前的几人当然知道秦爱国的话中的意思,都顿了顿,默不作声。
“我不去,就在家待着。”
啪~
碗筷碰撞声。
“老子说你去,必须去!不是跟你在商量!”
“爹,我想去打猎。”
“你以为今天在山里掏了个蜂窝你就是猎人了?”
“爹你相信我一次,给我一个月时间,看我到底适不适合打猎。”
“你什么德行,我还不知道?”
“爹,要不给小三个机会试试?”
秦央开口替秦峰说了一句。
而秦爱国沉着脸,没搭话,秦峰就当他是默许。
收拾完碗筷之后,易春梅给爷仨一人泡了一大碗蜂蜜水,难得畅快痛饮。
蜂窝经过易春梅捣腾之后,陶罐里多了20斤蜂蜜。
秦央进屋躺炕上,秦峰后脚跟了进来。
“哥,明儿跟我上山走一趟。”
“行,早点睡。”
男人间的默契就是简单,不多问且相信他。
第二天,两兄弟起了个大早。
打了一盆水,往脸上瞎拍了几下,就当洗漱。
随后两人各喝了一大碗蜂蜜水,拿了几个昨晚上剩下的窝窝头,顺手揣了几个。
又将连夜赶工做的简易防护服也塞进了包里,背上挎兜匆匆出了门。
要说秦央,秦爱国老早帮他定好工作,托人写了介绍信,过段时间就要去石料厂上班。
为了这个名额,秦爱国咬着牙花了一个月工资疏通关系,还不包括送的其他东西。
这几天就闲在家里等通知。
兄弟姐妹当中秦峰与秦央感情最深,后世秦峰发达之后,第一个接到城里享福的人就是秦央。
秦央在路上才得知,此去的目的是无名山。
山脚下,秦央见秦峰定在原地不走了,回过头好奇问道:“怎么了小三,发现什么东西了吗?”
秦峰做了个嘘的动作:“哥,跟我来。”
走了几百米,秦峰终于看到昨天布绳套的地方,最靠近外边的几个绳套都是空无一物。
再往中间探去,草丛里出现一团棕色毛绒绒的活物在动。
两人走近一瞧,一只气息奄奄的野兔出现眼前。
“今晚上,终于有肉吃了。”
小说《七八年,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第3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