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杳趿拉着拖鞋往自己房间走去,结果手机根本不在书桌上。
站在原地回忆片刻,林杳才恍然想起,自己睡过去之前是在盛云阔的房间里处理文件,所以电脑和手机都在那边。
掉头来到盛云阔的房间,林杳一眼就看见自己的电脑和手机正好好地躺在床上。
床边的书桌已经被搬空了,那里原本放着盛云阔的台式电脑。
林杳拿起手机,看见了时间。
还好,他并没有一觉睡到第二天晚上,现在才是第二天的凌晨两点,算起来他应该睡了有六个小时。
与其说林杳是睡了六个小时,不如说他其实是晕了过去。
此时林杳的感觉,就像是喝醉断片后的第二天清晨,脑袋针扎般的疼,胸腔也闷闷的,似有若无想要反胃。
不过现在比起昨天要好许多了。
昨天林杳莫名其妙突然发烧,病得昏天黑地。如果不是已经再三确认过脑袋上的数字绝对与生命值无关,林杳还以为自己要寿终正寝了。
昨天最难受的时候,林杳一直在想等自己好点之后就去看医生。现在稍微好些了,他又不太想麻烦去跑一趟医院。
算了,温度都退下去了,想必不会有事。
林杳抬手,揉按起突突直跳的太阳穴,后知后觉的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跑到盛云阔的房间里来睡觉。
想不起来。
似乎是自己神志不清的时候,认错了房间吧。
毕竟和盛云阔在一起之后,林杳单独在自己房间里睡觉的时间变得很少,所以迷迷糊糊走错不是没有可能。
看了眼已经空荡荡的书桌,林杳意识到今天盛云阔把所有东西都搬走了,不会再回来了。
想到这里,林杳干脆什么也不管,再次放任自己躺在了盛云阔房间里的床上。
身下的床单触感无比熟悉,林杳曾经很多次不着片缕,与它毫无阻隔地亲密接触过。他的皮肤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了这片床单,一躺上去便张大了毛孔,仿佛在大声呼喊着惬意。
林杳随手捞过一个枕头,抱在怀里,像一只煮熟的虾米似的侧身蜷缩起来。
他将自己的整张脸深深地埋在了枕头之中,偷偷地深吸了一口上边残存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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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窝在宿舍窄小床铺上的盛云阔也满怀心事,没有睡着。
盛云阔身量高,宿舍单人床将将两米的长度,他躺在上边儿着实显得有些委屈。无论如何,这床都不可能比出租屋的宽大双人床舒坦,况且睡在那柔软的大床上还能抱个自动发热且浑身清香的大活人。
由奢入俭难。
孤枕自难眠。
然而盛云阔并非因为床不舒服才睡不着的,他倒没有娇气到这个地步。
他睡不着,是因为只要一闭上眼睛,傍晚时分林杳那张脆弱苍白的脸就会出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