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公社。
红旗村第一生产队,傍晚时分。
九龙山的山脚下。
一众妇人围着一个身穿白色的确良衬衫的少女在那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林知青,以后你还是离墨知青远点吧,别把自己的名声给粘臭了。”
“就是,林知青你可是好女孩,别被墨知青给带坏了。”
“……”
……
林依扎着一对时下最流行的麻花辫。
她面容还算清秀,就是个子略微有些矮,目测一米五左右。
在一大群黑不溜秋的农村婶子的衬托下,她的皮肤显得尤为白皙细嫩,这让她看起来清秀可人。
低垂着头听着这些婶子的好心劝告,林依全程都没有吭一声,一副乖乖巧巧的模样。
没人现她低垂着的眸里闪过了一丝得意。
“墨染不用谢我哦!死了还让你背上了一个破鞋的名声,哈哈……”
林依在心中疯狂大笑着,而她的表面却不露一点声色,她始终一副乖乖巧巧的模样让人看不出一点端倪。
那些婶子好心劝了林依一番后就聊起了墨染的八卦。
“都这个时候还没下来,该不会是知道事情败露了不敢下来了吧!”
“应该是,搞破鞋可是要游街的,大概是怕了,躲起来不敢下山了。”
“呸,不要脸的玩意,第一眼看到她那狐媚样子,我就知道她不是安分的主……”
“这才来多久啊,就和野男人去钻山林,我们红旗村的脸都要被丢尽了……”
“……”
“该不会野人身强体壮的,嘿嘿,不舍得下山了吧……”
聊着聊着那味就变了。
那些没结婚的小姑娘和刚结婚的小媳妇听到那些歪到天边的议论都臊得满脸通红。
这些人说得越难听,林依心中的快意就越大,不过怕别人看出端倪她没有表现出来。
她也很应景的腾地红了小脸,一副被臊到的模样。
这时,一个颧骨突出满脸尖酸刻薄的婶子故意拔高音量笑道。
“墨知青下乡才一个月就跟野男人鬼混上了,还好我儿子没有娶她,一个破鞋谁娶谁家倒霉……”
“就她那狐媚样,一看就是不老实的,果然,这就耐不住寂寞了……”
说这些话时妇人满脸的幸灾乐祸,她肥厚的嘴唇咧开露出了一口大黄牙。
妇人是这红旗村第一生产队里的一个寡妇,姓王。
她有一个儿子叫李庆,今年十八岁,高中毕业。
李庆一毕业就在生产队里干起了记分员的活计。
自从一个月前来了一批新知青李庆总是拿着家里好吃的往知青院那边跑,一来二去的王寡妇就现他这是对新来的知青墨染动了心思。
墨染力气大干农活时还很卖力,王寡妇也就不嫌弃她长得妖里妖气的像狐媚子。
她勉为其难地接受墨染这个下乡知青来当自己的儿媳妇,只是没想到啊!
她带着儿子李庆去向墨染提亲时,墨染竟然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王寡妇那个气啊,她当时袖子一撸就扑过去想把那张勾她儿子的狐媚脸给抓花。
奈何力气没有墨染的大,她反而被摁在地上挨了一顿胖揍。
虽然最终得到了墨染赔的两块钱医药费,不过她还是记恨上了墨染。
她那么优秀的儿子,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那狐媚子凭什么看不上他。
特别是看到自家儿子从那天起就像失了魂一样,整天茶饭不思的,整个人都消瘦了,王寡妇就更加的恨墨染了。
这不,一听说墨染中午跟一个男人上了九龙山,王寡妇立马就来精神了。
特别是见墨染下午没来上工,她就立马把这事给添油加醋地吆喝了出来。
在她的吆喝下所有人都知道墨染跟着一个野男人上了九龙山鬼混,还半天都没有下来。
农村人平常可没什么娱乐项目,这不八卦就成为了她们最爱的消遣。
一放工为了看热闹一大帮人家都不回了直奔九龙山的山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