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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文学>宴清沈知欢 > 第一章(第2页)

第一章(第2页)

我加快脚步,尽量不让自己落后。

很快,破旧的布鞋不堪重负,彻底烂了。

我几乎赤脚走在石子路上。

受刑未愈的脚底,被细碎的石子磨出隐约白骨。

血印跟着我,从寺庙一步步蜿蜒到恒远侯府。

在看到熟悉的大门时,我再也支撑不住,彻底昏死过去。

晏家与沈家是世交,一文一武,威震朝堂十余年。

父母远赴边关之时,将我托付于晏家。

说我是在恒远侯府长大的也不为过。

因此一睁眼,我便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小姐,您醒了?”

床边的秋画喜极而泣,正一脸心疼地看着我。

“秋……画?”

许久不见,我竟有些认不出她。

秋画哭着点头,伸手想扶我起身。

我紧紧抓住她的手,想问她这两年过得可好。

视线余光却瞥到窗外已天光大亮。

我惊慌坐起,“几时了?”

“小姐,不过辰初。日头还早,您身上又有伤,再歇会吧。”

秋画被我的惊慌吓了一跳,哽咽着想让我躺下。

我急忙推开她,挣扎起身,“该去佛堂听课了,晚不得。”

寺庙有严苛的作息时间,什么时辰该做什么事,已深入骨髓。

卯时就得起,收拾好仪容去领头姑子门前跪着。

等她们检查完毕后,又同去佛堂听师太教授如何讨男子欢心的课。

辰时,正是听课的时辰。

寺庙规矩森严,请安更是重中之重。

稍有差错,便是酷刑。

第一次,鞭刑十次,混着盐水和辣椒水,深入脊背的痛让人终身难忘;

第二次,脚指和手指扎银针,扎一针,背一句女德规训,错一句或慢一点,再加一针;

第三次,脚刑,用烛火将脚底的皮肤一寸一寸烧穿,然后撒上细盐,在铺满碎石的路上站上两个时辰,若是受不住,又重头开始,叫人生不如死。

我自小只会舞刀弄枪,大字不识几个。

因此初到寺庙,便将各种刑罚吃了个遍,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银针在血肉中进出搅动的画面,皮肉烧焦的糊臭味。

还有从头传到脚那种绵密又绝望的灭顶之痛,让我夜夜不能安睡。

教导姑子说,只有刻到骨子里才不会忘。

我做到了。

秋画见我魔怔般要起身,心疼地抱住我,

“没有师太了,小姐!这里是恒远侯府,我是秋画啊!”

我愣愣看了她好久,失魂般喃喃自语,“没有师太…没有师太…”

是了是了,我从地狱走回来了。

秋画松开我,跪在地上,双目红肿,“是啊,小姐,您已经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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