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萨很快就被领到了马车中央。
那里正站着一名身穿白色亚麻布裙,留着披肩长的贵妇。
贵妇微笑着说道:“这个纹章我认识,我跟维尔纳伯爵有着不错的交情,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谁?奥托,还是洛萨?”
洛萨不卑不亢道:“是的,夫人,我是维尔纳伯爵的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
伯爵夫人的声音很妩媚,相貌也算得上出众,只不过仔细看去,就会现她眼角的细纹和密密麻麻的雀斑。
她微笑道:“我是来自奥格斯堡的玛丽安娜,我是个寡妇,达舍迈尔想要占据我亡夫的领地,这次的袭击不用想,我都知道是由他一手策划的,也唯有他,跟匈牙利的几位王公关系密切。”
“跟我回去吧,洛萨。阿尔高是个穷地方,但战士却很剽悍,而奥格斯堡虽然富有,但却没有像你这样勇猛的战士,我们两方应该缔结盟约,互通有无。”
洛萨有些疑惑道:“缔结盟约这种事,夫人您应该找我的父亲。”
伯爵夫人愣了下,微笑道:“或许我说的还不够清楚,我是希望你做我的丈夫,成为奥格斯堡的伯爵。”
“坦白来讲,这就是一场政治联姻,我需要你家族的力量支持我对抗达舍迈尔。”
洛萨皱起眉。
伯爵夫人有些疑惑:“你在犹豫什么?对于你这样的家族次子,娶了我这样的有钱寡妇,立刻就能获得大笔的嫁妆,还能继承我的领地和爵位,难道不是你梦寐以求的事吗?”
在欧陆,贵族寡妇的确抢手。
但是…
洛萨轻笑了声:“抱歉,夫人,我无意于此。如果真要当个吃软饭的小白脸,我还不如去君士坦丁堡,博取女皇的青睐。”
东帝国的先皇阿莱克修斯驾崩后,朝政由他的遗孀,女皇拉盖娅把持,她声称会在皇储成年后,让出权力。
但这仍旧使她变成了所有贵族们眼中的香饽饽。
任何人只要被女皇看上,立刻就能飞黄腾达。
“呸,痴心妄想!”
伯爵夫人啐道:“想要傍上这位富婆的王公贵族,佣兵头子和军区将领简直不胜枚举。你凭什么?”
洛萨咧开嘴,微笑着说道:“哈,我肠胃好,本来就没打算吃软饭。”
“呵,你可想清楚了,我跟几位选侯的关系都不错,当今陛下没有皇储,如果你想的话,我甚至可以为你争取皇位的继承权。”
伯爵夫人语气有些不善,她的追求者可不少,肯选择洛萨,一是看他武艺高强,相貌出众,但更多的还是想借助哈布斯堡家族的力量。
维尔纳伯爵虽然蜗居在瑞士,但在帝国境内可不是无名之辈,当初皇帝对斯拉夫人的征服战争,可是钦点他为帝国军队统帅的。
“皇位继承权?”
洛萨沉默了。
大日耳曼尼亚帝国,对标的是洛萨前世的神圣罗马帝国。
伏尔泰对神罗的评价:“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虽然偏颇,但也有合理之处。
譬如此时主宰大日耳曼尼亚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亨利皇帝,直辖领地比起几位帝国大诸侯,并不占什么优势。
这个时期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领土虽然广袤,但皇帝的收入恐怕还及不上东帝国女皇的十分之一。
要知道,东帝国如今已经衰落得不像话了,小亚细亚内陆基本已经全部沦丧,北方的保加利亚人时而叛乱,时而南下劫掠。
伯罗奔尼亚半岛也时常遭遇诺曼人,北非海盗的侵扰。
饶是在这种情况下,东帝国依旧远比大日耳曼尼亚富庶得多。
强枝弱干,一直是困扰大日耳曼尼亚的一个重要问题。
不过好在大日耳曼尼亚还没沦落到后来,颁布金玺诏书,明文规定皇帝由七个选帝侯共同选举出来的地步。
选举制虽是部落时代延续下来的传统,但还没根深蒂固,还有得救。
所以问题来了,到底要不要吃这个软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