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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宋清研眼里只有沈潋初搭载铁椅子扶手上的那只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指尖带着一点薄薄的粉,依稀可见伏在白色皮肤下的青色血管。

在导演的眼里,这是近乎完美的一双手——沈潋初在他眼里也是近乎完美的。

他的相机里存着一张几年前初见沈潋初的照片,背景是塞外的漫漫黄沙和残桓断壁,沈潋初戴着黑色头纱,坐在沙丘上,望着远方。

镜头里,只露出他半张素白的侧脸,瞳孔里倒映着灿烂云霞,像是被造物主过分偏爱。

那时候他想着一定要把人挖去当明星,拍戏也可以,当模特也可以,这种美貌就应该永世流传。

“我记得,小沈总的古筝造诣也很高呀。”宋清研面露乞求,好像沈潋初不答应他就能跪下来抱住他的裤脚乱喊。

“真的求求了,元易琼他虽然学了点皮毛,但是他音乐天赋为负,感觉真的不一样,九歌他三岁学筝,筝就是他的第二条命,不能出差错的。”

元易琼就是饰演九歌的男演员。

作为一个龟毛到请专业舞蹈演员来当群演的“精致”导演,宋清研无法忍受元易琼那惨不忍睹的指法和乐感。

当然,还不是沈潋初惯的。

指尖轻轻敲击侧脸,沈潋初摆着大佬坐姿,神色怏怏:“你知道我表演一次出场费多少吗?”

宋清研觉得花都谢了,双手合十:“沈总,潋初,潋潋,初哥……”

沈潋初一个眼刀扔过去,侧头看见严舒朝这边走过来,于是坐正了一些。

了解了事情的大概,严舒惊讶:“小沈总还会古筝。”

“啊?昂,我奶奶是学这个的,耳濡目染,耳濡目染。”

宋清研擦汗:古筝国手被他称作学古筝的,沈潋初真的,我哭死,嫉妒死了。

然后在两人的攻势之下,沈潋初被自愿答应了,而且是自己掏钱给自己付出场费。

元易琼知道小沈总要给自己当手替的时候很是受宠若惊,恨不得当场给沈潋初磕一个,元易琼的身形要高大一些,九歌的衣服本就宽大,倒也不碍事。

宋清研在门外等着沈潋初换衣服出来,听见旁边的流量小生碎碎念:妈呀小沈总竟然穿了我的衣服,得想办法把衣服偷回去。

宋清研:当我是死的?

元易琼:然后沐浴焚香把衣服供起来。

宋清研:?

沈潋初之前穿过戏服,所以穿有点复杂的古装的时候也不会无从下手。

这身是九歌参宴的华服,内衬足足有四层,基调是白色,边缘处的银色花纹颜色慢慢变深,外衣是蓝色,袖口是昙花的刺绣,加上烫金纹路,清冷而华贵。

他换好衣服,开门走出来。

层层迭迭的裙摆荡出潋滟清波。

积石有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若是沈潋初生在古时候,绝对是个满楼红袖招的富贵公子。

唔,宋清研克制住想给沈潋初戴顶假发的冲动,忙着去调试镜头。

古筝也是宋清研专门借的——合理怀疑这人是早有预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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