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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昭公六年(第1页)

鲁昭公六年

公元前536年,鲁昭公六年。

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礼也。

大夫如秦,葬景公,礼也。

鲁国人忙着参加葬礼。

正月,杞文公去世。杞国是个小国,因为晋平公的母亲是杞国公主,所以杞国受到晋国的特别照顾。包括鲁国在内,很多诸侯曾被晋国安排去给杞国修城。鲁襄公二十九年,迫于晋国的压力,鲁国还归还了一部分原先占领的杞国领土。鲁杞之间,颇多龃龉。现在杞文公去世了,鲁国还是“吊如同盟”,派人前去隆重吊唁,当然是“礼也”。可是,这种表面上的“礼”,有多少成分是出自内心,有多少成分是做戏给晋国人看,只有鲁国人心知肚明。

去年冬天秦景公去世,今年春天鲁国派大夫前往秦国送葬,这也是合于礼的。顺便说一下,秦景公去世后,太子即位,是为秦哀公。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

“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

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

三月,郑国“铸刑书”,也就是将刑法条文铸在大鼎之上,向全社会公布,供全体士民学习遵守。在今天看来,这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但在当时却是惊世骇俗的。

晋国的老学究羊舌听说这件事,特别给子产写了一封长信。信上说:

“原先我一直对您寄予厚望,现在没有了。先王根据事情的轻重来断判案件,而不制定刑法,是因为害怕民众有互相争夺之心。即便如此,仍然不能禁止有人干坏事,因此又用道义来教育,用政令来约束,用礼仪来引导,用信用来维持,用仁爱来奉养。设立官职俸禄,是为了奖励那些服从领导的人;严厉地判刑,是为了警告那些胆大妄为的人。这样犹恐不能奏效,所以用忠诚之道来训诫他们,根据行为来奖惩他们,用专业知识来教育他们,和颜悦色地驱使他们,庄重严肃地对待他们,态度坚决地审判他们,还要寻求贤能的执政大臣、明察秋毫的官吏、忠厚老实的乡长、循循善诱的老师。这样才可以放心地使用民众,而不担心发生祸乱。百姓如果知道法律,自己知道依法办事,就不会敬畏上级了。是人皆有相争之心,各自引征刑法条文来争取自己的利益,只要有一两次侥幸获得成功,这个国家便没有办法统治了。”

羊舌的意思很明白:法律这东西,是老百姓对抗统治者最有效的工具,一旦大伙知道了法律,按照法律来办事,统治者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凡事自有法律说了算,谁还会敬畏天子、诸侯和卿大夫呢?或许换句话来说,凡事都讲法律的话,谁来当国君又有什么区别呢?

羊舌接着阐述:“夏朝有人违反政令,所以作了‘禹刑’;商朝有人违反政令,所以作了‘汤刑’;周朝有人违反政令,所以作了‘九刑’。三部刑法的诞生,都在德衰之世。现在您执郑国之政,上台就作封洫(鲁襄公三十年,郑国划定田地的边界),立谤政(鲁昭公四年,郑国推行丘赋,引发贵族反对),制参辟(参即三,三辟即刑法的泛称),铸刑书,打算以此安定百姓,不也是很难吗?《诗》说:‘效法文王的德行,每天安定四方。’又说:‘效法文王,万国依赖。’像那样的话,哪里用得着刑法?百姓如果知道法律了,就会抛弃礼义道德而求助于法律,一字一句地弄个明白。触犯法律的事情只会增多,为了打官司而行贿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在您活着的时候,郑国恐怕就要衰败了。我听说,国家要灭亡,必然多订法律,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子产回复羊舌:“正如您所言,我是个没本事的人,不能考虑到子孙后代,我的政策只是用来挽救当代的。虽然不能接受您的建议,但还是感谢您的提醒。”

羊舌和子产的分歧,说到底就是“人治”和“法治”的分歧,再深究下去则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问题。客观地说,人治并非一无是处,其温情脉脉的一面甚至相当令人迷恋。但是,人治的前提是生产力低下,社会财富极其有限,贫穷限制了人们的想象力,因而安于现状。当生产力不断提高,社会财富得到积累,人的欲望之门被打开,所谓仁义道德就很难再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法治也就势在必行了。子产不与羊舌争论,是因为他知道两个人的出发点完全不一样:羊舌沉浸在过去的世界里,而子产已经看清了现实,同时也看到了未来。有意思的是,晋国的士文伯听到这件事,却是另一番解读:

“大火星出现的时候,郑国将会有火灾吧!现在大火星还没出现,而生火来铸造刑器,将争端包藏于其中。大火星如果象征这个,不引发火灾还能怎样?”

大火星即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心宿出现于黄昏的天空,当为周历五月。郑国铸刑书是在周历三月,此时大火星还没有出现。古人观天象而预知人事,又因人事而反观天象,所谓天人合一,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夏,季孙宿如晋,拜莒田也。晋侯享之,有加笾。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国之事大国也,苟免于讨,不敢求贶。得贶不过三献。今豆有加,下臣弗堪,无乃戾也。”韩宣子曰:“寡君以为欢也。”对曰:“寡君犹未敢,况下臣,君之隶也,敢闻加贶?”固请彻加,而后卒事。晋人以为知礼,重其好货。

去年,鲁国接受了莒国大夫牟夷进献的牟娄、防、兹三地。莒国人告到晋国,晋平公本来想扣留鲁昭公以要求鲁国归还这些土地,后来又听从士鞅的劝谏,放鲁昭公回国。所以今年夏天,季孙宿主动前往晋国拜谢。晋平公有理不打笑面人,不但设宴招待季孙宿,而且有意提高接待的规格,给他加了菜。季孙宿赶紧退出来,派行人报告说:“小国侍奉大国,如果免于被讨伐就很满足了,不敢请求赏赐。得到赏赐也不超过三献。今天菜肴有加,下臣担当不起,这恐怕是一种罪过吧?”韩起代表晋平公回答:“那是寡君希望您开心。”季孙宿说:“寡君尚且不敢当,何况下臣不过是君侯的奴隶,岂敢听到有额外的赏赐?”坚决要求撤掉加的菜才了事。晋国人认为季孙宿知礼,又加重了宴会上的礼物。

宋寺人柳有宠,大子佐恶之。华合比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合比奔卫。于是华亥欲代右师,乃与寺人柳比,从为之征,曰:“闻之久矣。”公使代之,见于左师,左师曰:“女夫也必亡!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人亦于女何有?《诗》曰:‘宗子维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女其畏哉!”

宋国的寺人柳受到宋平公的宠信,世子佐很讨厌他。右师华合比主动请缨,对世子佐说:“我去杀了他。”这件事不知道怎么让寺人柳知道了。寺人柳于是挖了一个坑,杀了牲口放到坑里,再伪造一份盟书放在牲口上,掩埋起来,跑去向宋平公告状,说:“华合比准备迎接那些流亡之徒回来,已经在城北举行了盟誓。”

所谓流亡之徒,是指鲁襄公十七年流亡在外的华臣一族。宋平公派人去搜查,果然挖到了盟书。罪证摆在那里,但是不能排除华合比遭人栽赃的可能性。这时候有人刷新了无耻的下限,他就是华合比的弟弟华亥。华亥觊觎右师的职务已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与寺人柳狼狈为奸。寺人柳构陷在前,华亥紧跟着跳出来,指证华合比确实与华臣有勾结,说:“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于是罪证变成了铁证,华合比被驱逐出境,流亡卫国。

华亥心满意足地当上了宋国的右师,却没有受到相应的尊重。左师向戌见到他,当面便说:“你这个人必定会逃亡。你背弃了你的宗主(指华合比),对别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别人又会如何看你?《诗》说:‘宗主就是城池,不要让城毁坏,不要让自己因孤独而害怕。’你现在应该感到害怕了吧?”

六月丙戌,郑灾。

如士匄所料,六月初七日,郑国发生了火灾。

楚公子弃疾如晋,报韩子也。过郑,郑罕虎、公孙侨、游吉从郑伯以劳诸。辞不敢见,固请见之,见如见王,以其乘马八匹私面。见子皮如上卿,以马六匹。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大叔以马二匹。禁刍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树,不采刈,不抽屋,不强丐。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舍不为暴,主不宾。往来如是。郑三卿皆知其将为王也。

作为韩起去年前往楚国送亲的回报,楚灵王的弟弟公子弃疾前往晋国访问。经过郑国的时候,郑简公带着罕虎、子产、游吉在地慰劳他,弃疾辞谢,不敢相见。郑国人再三要求,弃疾才勉强答应。会见的时候,弃疾谦恭有礼,见郑简公如见楚灵王。弃疾以为,他以楚国使臣的身份,既不够资格,也没有理由会见郑简公,只能以私人身份对郑简公的热情表示感谢,赠送给郑简公乘马八匹。又根据郑国三卿的地位等级,见罕虎如见楚国的上卿,赠送马六匹;见子产,赠送马四匹;见游吉,赠送马两匹。楚国使团所到之处,禁止割草、牧马、采摘、砍柴,不进农田,不砍树木,不摘蔬果,不拆房屋,不强行取用财物。弃疾还宣布:“如有违令者,君子撤职,小人降级!”自楚入晋,自晋回楚,楚国人一改山大王的作风,秋毫无犯。东道主也不再像原来那样处处戒备。宾主融洽,郑国三卿看到这番景象,都知道弃疾终将会成为楚国的主人,因为他已经具备了王者之气。

韩宣子之适楚也,楚人弗逆。公子弃疾及晋竟,晋侯将亦弗逆。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诗》曰:‘尔之教矣,民胥效矣。’从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书》曰:‘圣作则。’无宁以善人为则,而则人之辟乎?匹夫为善,民犹则之,况国君乎?”晋侯说,乃逆之。

韩起到楚国送亲的时候,楚国人没有按惯例到城郊欢迎。现在公子弃疾来到绛都城郊,晋平公也不打算派人去迎接。羊舌劝道:“楚国走歪门邪道,我们走正道,为什么要学走歪门邪道呢?《诗》说:‘君侯的教导,百姓都听从。’走我们的正道就是了,何必去学别人走偏门?《书》说:‘圣人制定准则。’咱们应该是以善人为准则,还是以别人的不善作为准则呢?一个普通人做了好事,百姓还会以他为准则,何况是一国之君?”晋平公听从了羊舌的建议,于是派人去迎接公子弃疾。

秋九月,大雩,旱也。

九月,鲁国举行大规模的雩祭,是因为发生了旱灾。

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逃归。惧其叛也,使泄伐徐。吴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溪。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子荡归罪于泄而杀之。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

徐仪楚是徐国世子,受命出使楚国,不知为何被楚灵王扣留,后来又逃回了徐国。楚灵王担心徐国背叛楚国,派大夫泄讨伐徐国。吴国派兵救援徐国。小战变成了大战,楚国令尹罢率军讨伐吴国,大军在豫章集结,驻扎在乾溪。吴军在房钟打败楚军,俘虏了楚国的宫厩尹弃疾。罢将罪责推到泄身上,杀了他。

鲁国人很“识做”,派大夫叔弓出访楚国,同时对楚国的战败表示慰问。

十一月,齐侯如晋,请伐北燕也。士相士鞅逆诸河,礼也。晋侯许之。

十二月,齐侯遂伐北燕,将纳简公。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贰。吾君贿,左右谄谀,作大事不以信,未尝可也。”

鲁昭公三年,北燕国君燕简公受到臣下的威胁,出逃齐国。鲁昭公十年十一月,齐景公来到晋国,请求晋国允许齐国讨伐燕国。晋国派士匄辅佐士鞅到黄河边上迎接,这是合于礼的。晋平公答应了齐景公的请求。于是这一年十二月,齐景公出兵讨伐燕国,企图将燕简公送回去。晏婴以为这件事情办不成,理由是燕国已经有国君了,百姓没有三心二意;而齐景公贪财好货,左右阿谀奉承,办大事不讲信用,所以还不可以。

有必要说明一下,《左传》中关于燕国的记载甚少,《史记》对于燕国在春秋时期的这一段历史也是语焉不详,二者之间又有颇多出入。司马迁笔下,燕简公被记载为燕惠公:“惠公多宠姬,公欲去诸大夫而立宠姬宋,大夫共诛姬宋。惠公惧,奔齐。”而燕简公(或燕惠公)奔齐之后,燕国人立了谁为国君,没有任何记录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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