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发工资的时候是慕若最得意的时候。
慕若:“那没事儿,我现在有的是钱。”
一个小时后,慕若收回了“我有钱”这句话。
这不是慈善晚宴吗?
慕若以为只是拍卖一些书画啊什么的东西,最多几千块钱或者上万,把拍卖所得捐赠给需要帮助的人。
没想到今天拍卖的东西都是大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珠宝古董藏品,拍卖所得会按照比例捐赠出去。
看着耀眼夺目的珠宝,慕若心里表示很想要。
一晚上过去,慕若拥有了一套完美无瑕的粉钻项链。
消失了两千万。
傅简之似笑非笑:“好看吧?”
慕若:“……好看啊。”
慕若觉得,投资这种收藏级的珠宝也挺划算,而且一些场合还能拿出来撑场面。
就是太贵了。
傅简之:“陆北辰现在的地位,他不会被邀请来这里。”
慕若:“呃。”
这关陆北辰什么事儿啊?
自己天生犯男女主吗?一个个的总要在她面前刷存在感。
不过说实话,前期陆北辰的生意还没有做大,这个慈善晚宴是私人举办的,陆北辰确实收不到主办方的邀请券。
慕若感叹:“他以后会有钱的,五年之内就有这个能力。”
慕若倒不是有心夸陆北辰。
她只是说了一下后续的剧情。
毕竟原文中陆北辰是男主嘛,作者亲儿子。
作者肯定会让陆北辰事业做大做强,证明给陆北辰的父母看,让他们知道他有能力不联姻不娶富家千金,有能力去娶夏晚晚。
傅简之眸色暗了暗:“哦,夫人对别的男人很有自信心嘛。”
慕若叹了口气,语气酸溜溜的:“如果别的男人,肯定没有。但陆北辰的话,他有,他会飞得很高。”
谁让人家是本书男主呢。
就算整天只知道谈恋爱,作者也会给他升官发财的机会。
就连傅大佬本人,也是男主的金手指,男主的贵人和指路明灯。
慕若这样生来不得好死的恶毒女二,天知道她有多羡慕陆北辰和夏晚晚的气运。
晚宴上有不少人给傅简之敬酒,对于傅简之这样的大佬,想讨好结交的不在少数。
哪怕讨好不了,过来露个脸、混个脸熟也是极好的。
作为每月领两千万的天选打工人,为老板挡酒是必备的技能。
慕若替傅简之挡了几杯。
傅简之知道她的酒量,几杯酒下肚,拉着慕若离开了这里。
果不其然,一上了车里,慕若醉意上来,靠在后座上睡着了。
她今天穿了一件桃红色礼服,虽然是今年最新款,但这样的颜色很是俗气,款式更是俗套,常人穿上就是灾难。
但在慕若的身上,却穿出了几分娇艳来,就像灼灼盛开的牡丹,桃红衬得她冰肌雪骨格外秀润,掐腰的款式衬得她腰肢盈盈不足一握,一头浓密的墨发倾洒下来,小小的脸面精致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