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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第1页)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世界五千里,何处英雄不杀人?”

云初念完最后一个字,梁建方也恰好将最后一口酒精喝完,至于狄仁杰努力睁大了一双醉眼,看样子他想要保持清醒,最终,还是一头杵在石桌上睡了过去。

看得出来,梁建方此时的心潮澎湃如海潮,搁在石桌上的一双大手微微颤抖。

半晌,才张开嘴巴对云初道:“如果说这首诗是你写的,你今后的仕途将坎坷无比。

去我家的宝库,随便挑选,看上什么就拿什么,以后,这首诗就归老夫了。”

说完话,又觉得自己显得有些窝囊,就一巴掌拍在云初的脑袋上道:“这首诗本来就是老夫写的,你一个小崽子才杀了几个人,就敢说出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这样的话。”

云初晃悠着站起来道:“小子从不杀人!”

梁建方气笑了,拍着云初的肩膀道:“老夫亲眼看到你用弓箭杀了六个人,还敢说你没杀人?”

云初的身体虽然被梁建方的大手拍得胡摇乱晃,嘴上依旧道:“大总管一定是看错了,小子在家连鸡都没有杀过。”

“有前途啊,老夫若是有你这般见识,何至于被所有人称之为杀才!”

第九七章天生富贵人

身边有恶人是一件很倒霉的事情,但是呢,如果这个恶人喜欢保卫自家邻居,同族,社区,国家,而且只欺负外人,对自家人一向和蔼可亲的话。

云初觉得这样的恶人应该给他来一打。

从官府文书乃至邸报来看,大唐的气氛已经不那么对头了,可能是因为大唐已经把周边的异族人齐齐的打了一遍,对于殴打异族这种事已经不太上心了。

打仗是一件非常耗费钱财的事情,大唐过往打的每一场仗其实都是亏本的,虽然百姓们听到将士们又灭掉谁,杀掉了谁,还能高兴一阵子,也仅仅是高兴一阵子罢了。

他们不知道吐蕃已经被松赞干布给统一了,有了更多的脸上涂着黄泥巴的野蛮,嗜杀的骑兵可以四处烧杀抢掠了。

他们不知道自从薛延陀被灭掉之后,吐谷浑开始蠢蠢欲动的想要接替薛延陀人统治瀚海。

他们更加不知道,高句丽花费了巨大人工物力,用了十六年时间,在沿唐边境修筑了高丽长城,自夫余城至渤海,长千余里,昔日辽东四郡,有一半被高句丽人囊括在他们的长城之内。

这个时候,不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大唐也不能只在被人欺负之后,再奋起反击,应该将危险的苗芽在没有长成的时候就掐死。

还是要鼓励唐人的武风的,要鼓励大唐人开疆拓土,要鼓励那些自发跑到外边屠城灭国的英雄好汉,要重重的奖赏他们,给他们想要的。

要不然再过几年,就会出现大唐猛士灭了敌国,跑回来讨要封赏的时候,却被宰相一句“自行其是”就剥夺了封赏资格,最终郁郁而终的场面。

家里猛兽多,就该放出去,如果都豢养在家里,安禄山这种猛兽,触碰女主人胸脯的事情也就难免了。

云初希望这首《男儿行》可以让梁建方在朝堂上驳斥那些说他嗜杀的人。

同时,也希望《男儿行》这首长诗能唤醒唐人心中的建功立业的心思。

向外开拓才是正途啊,内卷只会把所有人都卷死。

假若云初可以活到安禄山,史思明出现的时代,他无论如何都会把跟这两人有任何联系的人统统杀光,莫说诛三族,九族,只要能把他们连根拔起,诛杀八十族的事情云初也能干的出来。

没办法,喝酒精喝醉了的人就是喜欢胡思乱想,尤其是被喝醉酒就没有半点儒雅之态的狄仁杰一脚踹在胯下之后,云初对于繁盛的大唐轰然倒塌在历史尘埃里的事情就更加的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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