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啊,”顶着玛希虎视眈眈的目光,班森硬着头皮说,“听起来似乎——嗯,的确有那么一点过分——玛希,别瞪我,别瞪我,我只是说了句公道话。”
玛希扔下手里的抹布,叉着腰,气势汹汹地质问:“我倒要请教请教尊敬的威尔逊先生,请问你的太太到底哪里做得过分,说吧,敬听您的高见。”
“呃——这个嘛,”班森结结巴巴地说,“依我看,莫莉不肯分人家樱桃也不算什么大事,犯不着为此责备她——小孩子不都这样吗,喜欢的东西只愿与好朋友分享。”
玛希不乐意班森如此溺爱孩子:“是的,不算什么大事,我当然可以和你一样纵容莫莉,把她养成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女孩,等她去学校上学,发现没有一个同学跟她合得来,所有人都不同她玩,到时你又要怎么办呢?”
班森争辩道:“或许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莫莉,但我相信至少绝大部分人不会讨厌她。”
在班森看来,莫莉是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她从来不动坏心眼,这样的女孩子哪怕你不喜欢,也不应该讨厌。
“等等,”莫莉忍不住插嘴,“上学,什么上学,我什么时候要去上学了,我怎么不知道?”
玛希这才想起自己还没跟莫莉说过这件事儿。
于是她简短有力地宣布:“明天开始,你每天都得早早起床去学校。”
说完,玛希立刻密切关注莫莉的表情,因为大多数孩子都不喜欢学习,有些特别厌学的,甚至还要撒泼打滚表达抗议。
可莫莉的反应出乎意料——那张小脸渐渐亮了起来,仿佛在发光。
玛希以前看到书里形容“小脸发光”,还觉得这只是一种夸张的修辞手法,可今天她算是知道了,原来一个孩子非常快乐的时候,脸上真的有光芒。
“你要送我去上学?”莫莉的表情好像在做梦一样,“我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去学校?”
看到莫莉似乎并不抗拒学习,玛希悄悄松了口气,要是莫莉在她面前撒泼打滚,她还没想好该怎么办呢。
“是的。”玛希答道。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莫莉一下子欢呼起来,她一把抱住玛希的腰,兴高采烈地表白:“玛希,亲爱的玛希,世界上最好的玛希,我要爱死你啦,哪怕你现在揪我的耳朵,揍我的屁股,把我臭骂一个钟头,我对你的爱也不会减少分毫!”
小女孩软绵绵的身体和真诚热烈的话语让玛希整个人都僵住了,她活到40岁,第一次养孩子,第一次被孩子这样亲近,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反应。
她本该对莫莉微笑,再说些和蔼可亲的话,可等她使唤得动自己的舌头时,说出的话却不近人情:“哼,谁稀罕你的爱呀,你刚刚不还觉得我偏心,嚷嚷着不喜欢我吗?”
刚一说出口,玛希立刻感到懊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说。
莫莉后悔道:“唉,玛希,你把那些话都忘了吧,就当我没说过,求求你了。”
她像条小尾巴似的追在玛希身后,不断央求:“求求你,忘了吧,我心里其实不是那样想的。”
“忘了吧忘了吧忘了吧……”
“忘了吧忘了吧忘了吧……”
女主人走到哪里,小尾巴就跟到哪里。
玛希忙忙碌碌地做着一些毫无意义的杂活,借此掩饰自己的窘迫,好像承认那些因孩子而生出的柔软情绪多么让人羞怯似的。
班森笑眯眯地看热闹,并不打算替妻子解围。
威尔逊太太陷入甜蜜的烦恼之中。
转眼到了第二天。这是个阳光明媚,晴空万里的好日子,透过……
这是个阳光明媚,晴空万里的好日子,透过洁净明亮的玻璃窗,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远处青翠的群山,那山绿得发亮,仿佛刚在水里洗了一遍,还臭美地打了一层蜡。
玛希本打算亲自送莫莉去学校,没想到邻居家的女孩,莎莉·戴维斯过来了,她是听到她妈妈的话,专程来带莫莉一块儿上学。
既然莫莉有了伴儿,玛希也就打消了自己送孩子的念头。
两个女孩子背着小挎包,一同走在通往学校的小道上。
小道两旁长满了茂盛的狗尾巴草,那些草殷勤地摇晃着尾巴,逗引过往的行人,矜持的雏菊见不得这不知廉耻的行为,不赞同地摇晃着脑袋。
莫莉嘴里哼着歌,蹦蹦跳跳的,活像一匹跳脱的小马。
莎莉却与她截然相反,这孩子神色凝重,似乎正为什么事儿发愁。
莫莉好奇地问:“莎莉,你看起来不太开心?”
莎莉心事重重地叹了口气,对莫莉诉说了自己的烦恼。
原来她昨天晚上想要趁大人还没发现,偷偷把《公爵的情妇》放回原处,却发现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枕头下,被子里,书架上,抽屉中……到处找也找不着。
这可把她吓坏了,要是不能及时把书放回去,偷书的行为是一定会败露的,到时候没法儿解释呀。
为此,莎莉担心得一整晚都没睡好,脸上挂着一对大大的黑眼圈,显得没精打采的。
听完莎莉的讲述,莫莉也跟着提起了心:“这可怎么办,戴维斯太太不会揍你吧?”
莎莉忧愁万分:“说不准,一般情况下她不会揍我,可要是犯了很大的错,她就会折一根树枝,抽打我的手心。”
“偷书算不算是很大的错?”
“不知道。”莎莉惴惴不安,小脸上满是沮丧。
莫莉绞尽脑汁安慰她:“别着急,你爸爸最近不是不在家吗,只要在他回家之前找到书放回去就不会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