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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第2页)

微小的希望降临了,有人取消预约,他们能提前一个月。父亲入院检查后,检验结果又等了半个月,终于是肠癌晚期。得到消息的时候,他还在学校,挂断电话,耳边一阵嗡鸣。

他问学法律的同学,这算不算小病拖成大病,难道不是医院的责任。同学耸肩微笑,道:“是又怎么样?这就是生活,你只能接受。”

当然,他可以打官司告医院。每家医院都有律师团,摩拳擦掌就等着他送上门,一拖能拖上七八年,就等着他身心俱疲,接受和解。

他哭着骂人,冲了出去,漫无边际地往外跑。学校旁边有一条坡道,疏密有序地种着一列彩色的郁金香,背景是暗红色的砖墙。正是花开的季节,绚丽多彩,景致宜人。

他蹲在坡道上哭,旁边有几个中国学生经过,拍拍他的肩膀,礼貌道:“请你让一让,好吗?挡着我们拍照了。”

第79章你是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还是更恨自己

最后的希望是同学里的富家子,如果能借钱转入私立医院,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他甚至突发奇想准备去古巴,听说那里有对癌症的试验性疗法。只要有钱,所有困难都迎刃而解。

因为杜秋把保时捷给了他,留学生里玩跑车的有钱少爷不少,多少也把他当自己人,偶尔会相约着吃饭派对。这群人有一个姓赵的,出来学金融,也算有一番抱负,不是寻常败家子。

他把赵约出来,说有要事相谈。赵也慷慨,请他去了不错的牛排馆又开了瓶酒。他说明来意,想借30万美金救急,如果不方便,20万也可以。

赵面有难色道:“我理解你,不过你最好理智一点。这不是钱的问题,你父亲已经是晚期了,多活一段时间也不过是更痛苦。你的学生贷款还完了吗?借了这些钱又要花多久才能还完。”

“我没有助学贷款,家里付的学费。而且我已经开始找工作了。”

“我毕业后就要回国了。难道你要把钱寄回去吗?”他笑着抿一口酒,道:“我很抱歉,愿他的灵魂安息。我会为你父亲祈祷的。”

他换斜眼看桌上的一把牛排刀,再望着对面。这家伙连西装都是对花的。一瞬间他手在桌下攥成拳头。多简单,一手揪住他的头发,一手从后面捅刀。他学过解剖,从肺里捅进去,叫都叫不出声。

赵看他脸色发白,也觉得把话说太过,就问他之后有没有空。明天晚上有个游艇派对,酒和女人管够,夜景迷人,足够抚慰他丧父的伤情。

他凄然一笑,起身便走了。因为没有开车,他步行两个街区回宿舍。路灯早就不亮,耳边忽然传来枪声,就在附近,这一带最近出过好几次抢劫案。他依旧低头走着,想着就这么被打死也算是一种认命。

终于还是平安回去了,他折价卖了那辆保时捷,拿了钱立刻赶去医院。等见到父亲时,他明白再做什么都来不及了。但他还是擦干泪眼,微笑道:“别灰心,我已经找人借到钱了,对方说什么时候还都好。会有办法的。”

父亲摇了摇头,道:“孩子,你放下吧,这是命。”

葬礼在十天以后,父亲临终前说有封信放在他卧室的抽屉里,是特意留给他的,不要让他母亲知道。他把信带上飞机,不敢轻易去看,总觉得只要不拆开,就像父亲还在一般。

可到底还是看了,信上写道:“孩子,你不是我亲生的儿子。你是父亲是杜守拙,杜秋是你亲姐姐。我确实为此痛苦过,但这已经过去了。我依旧记得你的到来带给我的无限喜悦。你第一次叫我爸爸,第一次换牙,第一次朝我走来。记住生命中最好的事,这是我对你最后的期望。我可以原谅这一切,也希望你能原谅。生活对你还有无限可能。”

这份信他至今随身携带。因为让眼泪浸湿多次,字迹已然模糊。

接到杜守拙电话的那天,他又重新把信拿出来。放声大哭。原本杜守拙对他不过是亲戚,一个和气的老头,小时候总是送他不少玩具和零食。杜秋还嫉妒过,后来自我宽解道:“因为你是最小的孩子,所以我爸对你很好。因为我是他女儿,所以他对我就很严格。”

他也没往深处想。没什么血脉相联而生的亲近感。他唯一认下的父亲早就过世了。一切的恨总要有出口,他就是要回国去争,去抢,去搅得鸡犬不宁。

原本还觉得杜秋可怜,蒙在鼓里一厢情愿。原来早就知情了,不由得对她轻蔑起来——真够能忍的。亲爸都把私生子叫到面前来了,还要装傻当不知情。要是他这次真走了,她估计还能捏着鼻子,一忍忍上二三十年。

谁比谁可怜啊。

从杜秋家跑了出来,夏文卿漫无目的在街上走,无处可去。他在美国是异乡人,回到了这里一样是无根,唯一能想到说上话的只有狄梦云。他们的相处是带着些狼狈为奸的味道,因此就格外坦诚。

狄梦云刚洗了头发,吹得像颗蒲公英,他见了忍不住一笑。她却道:“你哭过了吗?”

“怎么,你要笑话我吗?”

她不理会他的挑衅,从口袋里拿出湿纸巾,道:“你拿着吧,别用手擦眼睛。眼睛会痛的。我妈刚出事的时候,我也一直哭,有经验了。”

他没接,只是道:“我们去散步吧。”

狄梦云家旁边有一条人工河,因为夜里僻静,照明不好,还没来得及被附近的退休老太占据了跳广场舞。夜已经深了,他们慢慢沿着河堤走,都静悄悄低着头,完全是一对腼腆的情人。

“我有些话要对你说,不是找你倾诉的意思,不过我们是一伙的,叶春彦都知道的事,你不应该不知道。”他走到河边,手搭在栏杆上,极目远眺。他并不看着她,就这么说完自己全部的故事。

狄梦云沉默了片刻,一样把手搭上栏杆,道:“你累吗?”

夏文卿点了点头。

“你是恨到累了吗?我也是。”

“你是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恨自己还是恨那些人?”

“都恨。”

“我也是。”

“要是我一开始就是他的儿子,我就能拿出钱来帮他。他也不至于变成这样。”他抬头,只有一边眼睛落泪,泪恰好漫过那颗泪痣淌落。

“我前段时期又遇到那个不愿意借我钱的同学。他听说我和杜守拙在一起,对我客气到不行,完全变了一个人。我从不是他儿子,到变成他儿子,突然就有了一切,可是我还是我,一点都没有变。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好笑,血都是红的,却能分出高低贵贱。”

再见面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人还是那个人,依旧是件对花的西装,可脸上的谄媚的笑却换了一个样。那他又是谁?是那个在大学校园里穿帽衫的夏文卿,还是那个有富豪亲戚当靠山的夏文卿。变了一重身份,世界也换了一张笑脸。

狄梦云依旧不做声,只是把栏杆上的手靠过去,小指贴住他的小指。他的手很冰。他只微微一僵,依旧不看,只注视着远处波浪的拍打。他忽然问道:“你喜欢吃鸡肉吗?”

“挺喜欢的。”

“我的意思是,鸡肉,牛肉,鱼肉和猪肉里,你最喜欢哪一样?能连吃几年吗?”

“那还是鸡肉吧。”

夏文卿放声大笑,道:“那说明你和我一样,是天生的穷命。因为已经培育出了白羽鸡,所以一般鸡肉是最廉价的。我在美国的时候最喜欢吃社区超市里的鸡肉三明治,很便宜,几乎比牛肉三明治便宜三分之一的价钱。我连吃了三年,都不算腻,也不是心疼钱,是真的喜欢。”

狄梦云琢磨了一下,如果换作是她,也不是不行,顶多是多换几样酱料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物质享受没有精神充实重要。晚上吃披萨,早上把冷披萨热一下,买了辆二手车到处开,有时候坐灰狗巴士去玩。因为我和家人在一起,学的又是喜欢的专业,所以真的很幸福。芝加哥又很漂亮,有一条大道专门栽满郁金香。我们学校附近有条坡道上也种着郁金香,红色的砖墙映着五彩的花,我有时会特意过去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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