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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是,都这么说。”

“我女儿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挺可爱的。”

“华姐说,明年把她接去昆明上小学。”

“什么?”

“你不知道吗?”

“哪儿来的学位?”

“姑妈说,会把我女儿的户口落在华姐的本上。”

“我妈说的?我姐答应了?我姐夫能答应?”

“他会答应的,华姐说她会想办法,姑妈也这么说。”

“我妈还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别的。对了,你后面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可以叫你表嫂,她弟弟也在昆明的。搬点东西呀、病了、遇到麻烦了,都能找他帮忙。”

“不需要。”

刘志有点被喝住了,他没料到南山会突然这么冷漠地拒绝。

“我,我不会说话,要是说了,说了让你不高兴的,你别在意,你哥就是嘴笨。”

在微弱的兔圈灯光下,南山看着刘志,他的脸上挂着一股子憨厚劲儿,看起来就是一个最普通,最老实的庄稼人。他今年36,比华姐还长几个月,他的眼角已经有了深深的皱纹,脸上的皮肉也有一些松弛了。他已经完全是一个中年人的样子了。

现在的他,正真诚地看着南山,看起来确实是发自真心的希望自己老婆的弟弟,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帮上表妹南山的忙。一个留守在家乡富裕了的哥哥,想照顾远在省城的妹妹,还想给她挑一只最可爱的小兔子,让她带回去。

南山的魂灵又一次上升到半空,用上天视角,看着这对兄妹,一个瘦瘦小小,一个敦实魁梧,他们看起来和小时候一样。南山的背后是一片漆黑,刘志的身后是灯火通明,他们好像从一开始,就站在不同的地方了。

崖边一阵风吹来,吹在南山的脖颈上,她的魂灵回到了身体中。只见她把方巾绕在手上,像是为了暖手。她的神色让人捉摸不透,看着面前的表哥,放低声音说,“哥,你能跟我来一下吗?”

“怎么了?”

“来一下”,说着往崖边走去。

刘志不明所以,说,“你慢点,慢点,那边黑”一边摇摇晃晃跟了上去。

他担心南山会踩空,担心这个家族里最小的妹妹会跌倒,但是他已经醉了,眼前的水泥路变得起起伏伏的,脚下也是一步沉,一步轻。他跟上南山走到崖边时,看到南山在松针树下对着自己笑,他也就对着南山笑了。

又一阵风吹来,南山齐耳的短发被风吹得凌乱,和小时候没有太大的区别,脸上两块鼓鼓的脸包,还是很可爱。他记得几表兄妹一起给他家干农活的无数个下午,南山手里捧着萝卜籽,弯着瘦小的身子,小心翼翼避开羊粪,把饱满的萝卜籽放在土里,那时候,她的头发也是这样,被风吹得乱糟糟的。

但是此刻,在她眼睛里看不到任何一丝光,兴许是夜晚太黑了,所以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看到她脸上的两个黑色的空洞。

他看着南山的乱发,伸手想帮她整理一下,南山伸出裹着方巾的手,在他胸前停留了一秒,然后重重地一推,把他推下了山崖。

4(上)

哗啦哗啦哗啦,咚!

刘志应该是已经掉在了山崖下面的水泥路上。

南山的头发在面前胡乱地飞舞,让她看不清楚眼前发生的一切,等她反应过来,已经来不及了。

她慌了,她把头伸出去看,什么也看不到。她又赶紧回头看,什么人也没有。

院子那边传出来一阵接一阵的歌声和掌声,近处的猪栏里,时不时有猪在哼哼。

在这一个瞬间,她诡异地想到了金福真,那个由她创造出来的悲情女人。她想到当初设计金福真收拾现场时的情形,在某一瞬间,又交织着赵振德砍人头颅的场景,两个场景扭曲着在眼前出现,仿佛此二人现在就在她心中。此处情节来源于小说《寻找金福真》不知怎么的,她又想到了刘老三,想到了那滩肠子,想到了那把镰刀。她的脑子竟出奇地平静下来,冷静地吸了一口气。

南山的脑子飞速地运转着,再度确认身后无人,她打开手机手电筒,用方巾仔细地擦拭着水泥路面上留下来的高跟鞋印,就是一些动物粪便和污渍,明早干了就什么也看不出来了。那块麦子送给她做30岁生日礼物的方巾,此刻正在清扫着她32岁末的人生。

她及其快速地做着这一切,然后回到兔栏,垫着方巾,把外门和内门都打开了一条缝。

小兔子们不明白这是发生了什么,起先谁也不敢出来,直到一只硕大的大白兔带头,跳出了第一道栏门,进到小兔子的领地里,再跳过这一群小小的毛团子,径直跳出第二道栏门,跳啊跳,跳进了黑夜里。

看着兔子们四散开跳远了,南山松了一口气,她在兔草上把鞋底蹭干净,快速返回西南角的厨房窗口,看了一眼,兰叔叔不在,估计是上另一个厨房看火去了。

南山拐进厨房,把方巾卷起来,用火钳夹住,塞进灶膛里。火舌瞬间吞噬了方巾,它卷曲,熔化,最后变成了灰烬。

她在水龙头那里洗了手,绕去另一个厨房,兰叔叔果然在这里。

“怎么了,不是看兔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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