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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2页)

“于朵昨天不是说不掺和她兄姐的事么?”

“没掺和啊,她兄姐之间的事昨天不是解决了么。她这是为自己争取呢。要我说,因为小邱弟弟的事,就不让于朵上高中是有些过了。你说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怎么于凌回来一闹,就一个月能挤出25块钱分期赔给她了?于朵上学也是分期付学费啊。”

对于于承不让于朵读高中这件事,大杂院里的人也是有些微词的。

于朵多出挑啊!成绩一直都很好、很稳定。

看到于凌回来一闹,就给自己争取到了500块的补偿,她能没想法么?

于朵这些年在家那可是任劳任怨啊。

父母不在了,跟着哥嫂过日子,她敢眼里没活儿么?

于家堂屋里于承终于出声了,“读完初中就去宣传科上班,这不是你自己的谋划么?你为此都忙活几年了。”

于朵道:“我开始谋划这件事的时候,还没有恢复高考呢。现在我说的也是如果明年这个工作落空的话,我要去读高中。”

她不闹这一场给自己争取利益,万一工作真的落空,难道给他们一家四口继续当保姆啊?

而且还要落得一个是他们在养她,她在家吃闲饭的名头。

那几时是个头?

二姐的做法她觉得挺好的,而且行之有效。

要不然二姐这么回家,又找不到工作,日子可不会这么好过。

有人去把管院吴大妈叫了过来。

这大院里哪家有纠纷,或者哪几家之间有纠纷,都是找她的。

她管不了的事再上报给居委员甚至派出所。

但邻里纠纷、家庭纠纷通常在管院这里就都解决了。

各个大院选的管院都是自己比较有威望或者儿女事业比较好的。

吴大妈是兼而有之。

她自己处事公道,儿子年纪轻轻已经要考五级焊工了。

吴大妈已经听人说了于家三兄妹纠纷的由来,心头有数了。

老于家老两口肯定留得有钱,这是毫无疑问的。

这个年代的老人,还是双职工的,肯定是按月要存一笔钱作为家庭保障的。

但当年于凌参加了丧礼不能久留,于朵还是个没到十岁的半大孩子。

那钱就被于承小两口都拿着了。

不然,他们也不可能一次性拿出400借给邱家。毕竟自家还要留些备用的不是,出了急事全靠临时去借钱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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