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光打在两人身上。
郑黔领着唐黎走在甬路边,时不时的夸赞一句花开的艳。他正要问要不要折几只新鲜的把卧室花瓶里的替了时后者已经把手探进满是刺的玫瑰花丛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就要出意外了。
郑黔虽反应的及时却慢了一步,那只手被拉回来时还是见血了。
伤在柔嫩的指腹,不重,只沁出了一滴血珠。
“我只是想摸摸这些灿烂的花。”
唐黎并不娇气,赶在郑黔之前就自己将血珠拭去了。
“您太莽撞了,万一花上趴着个有毒的虫子或蜜蜂怎么办?”郑黔把刚掏出来的纸巾默默收了回去。
唐黎虽觉得不会那么巧但还是附和道:“你说得对。”
真不是郑黔多虑。这时候的蜜蜂挺多的,稍有不慎被蛰个包还是有可能的。
花草多的地方蚊虫多。郑黔没让唐黎久待,给他剪了束剃过刺的黄玫瑰后就把人领屋里去了。
客厅开着空调,唐黎在沙上坐着。
郑黔闲不住,一会儿端茶一会儿倒水一会儿切水果。以至于唐黎好几次欲言又止,一直都没能找到机会和他聊聊。
“别忙了小郑,过来坐吧。”
唐黎想问的问题在心里憋了太久了,终于忍不住叫住了郑黔。
“没事,我不累。”郑黔想着设立一个勤劳能干的形象,好让唐黎对他增加点好感度。
他想着想着就来劲儿了,撸起袖子就要把一楼客厅擦一遍。
唐黎只好把到嘴的话又咽下去了。
由于少了王妈,所以吃午饭的时候很安静,没人说话。
郑黔受环境影响,吃饭特别文雅。他坐在唐黎一边,细嚼慢咽,尽量不出咀嚼声。按照平常十分钟他就把两碗饭扒拉完了,但现在二十分钟过去他才刚刚吃了半碗。
唐黎饭量不大,通常是吃一碗就放筷子,而且很少夹盘子里的菜。郑黔却觉得这根本不是正常男人的饭量,所以他不动声色的用公筷往唐黎碗里添了不少菜。
唐黎心里想着事,吃什么都食之无味,也没有现碗里的菜量变多了。
“小郑。”他唤了一声。
“嗯?”郑黔咬着筷子抬头,盯着这人完美无瑕的侧脸。
“你打算长期留在我这里工作吗,有没有更长远的规划?”唐黎终于问了出来,他挺怕听到不如意的回答的。手中的筷子被悄悄捏紧,指关节泛白。
他想把郑黔留下。
这样称心的一个人,不知道世上还会不会有第二个。不当佣人当朋友也是好的,他现在正是缺一个能提供情绪价值的人。
郑黔愣了愣,“……目前没有,先生。”
“嗯。”唐黎无声的松了口气。
他挺喜欢郑黔的,如果能在以后的相处中成为朋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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