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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文学>给男主送光环 > 第12章(第1页)

第12章(第1页)

“我们这座城,叫做凤栖,听说是个很有名的文士取的,典故出自古书的‘凤凰非梧桐不栖’。”

走到一处路口,李锦麟一边由着江姜牵着自己的手,一边开口说着,“虽然比不上南国那边暖和,不过地方小,很安静,不少在沙场征战的将军,戎马一生,到辞官了,也经常选在这边养老定居。”

“……养老?”

走在旁边的江姜听着听着,考虑了一下,随后无奈笑道:“我好像,没那么老啊。”

“我也不是那个意思,呃,可惜你不能睁开眼看看,这种小地方真的很适合像你这么单纯良善的人……”

如果到了人多眼杂的大都会,你身上的金银珠宝分分钟就会被不怀好意的人骗走,赚钱不易,且行且珍惜啊我的江大美人。

“真的麽?那我考虑看看,你们这边买下一座房屋需要多少银两?最好院子里有树,枇杷树最好,要是买房还能附送几个小厮就更好了,做事要伶俐,力气要大……”

“……为什么不是要丫鬟?”

“呵,女孩子做起事来总是要娇弱些的,要是听到她们抱怨起来我又不忍心……”

“原来大哥哥也会怜香惜玉啊,那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

“嗯?”被问话的人沉思了一会,才道:“暂时没有。”

“那,那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

“……这就更不可能有了,我喜欢长相可爱一点的,个子稍微小一点的——”

江姜伸出右手比划了一下,平摊的掌心正好悬在李锦麟的头顶上方,“对了,差不多这个身高的女孩子,不能再往上长了,抱起来的感觉刚刚好。”

……总觉得话题往奇怪的地方上越绕越远了。

还有,他怎么从来不知道江姜有这种奇怪的嗜好,总觉得再深入挖掘下去,会打听到某些自己根本不想听到的讯息呢。

在奇怪的预感下,李锦麟打断了江姜接下来的话,“这种事情,大哥哥不用特意说出来的,对了——前面就是布店了,我去找老板借身衣衫。”

江姜很大方地开始掏钱袋,“这个需要多少银两?听说这边布料很贵,好多人一家子共穿一件衣裳。”

“哪至于穷到那个地步,我就进去借一身,要不了多少钱的。”

“可是……”

“大哥哥,你就在那边站着,从一数到一百,我就出来了。”

“嗯?那好吧,如果没钱可以跟我要,一,二,三,四……”

就在江姜老老实实地站着原地数数的时候,浑然不知已经有人躲在暗处观察。

“有阴谋,一定有阴谋!”

某个穿着锦绣服饰的少年把两手趴在墙上,有些气愤地嘟囔着,“那个瞎子长得没本少爷好看,他怎么会去牵那瞎子的手呢?一定是被灌了迷烟,这世道太危险了,尽出些骗财骗色的败类,我要去阻止他!”

一旁忠心耿耿的家丁苦着脸道:“少爷,我好像记得学堂里的先生说过,帮助有困难的弱者是做人的美德,李公子就帮着就扶一把,也没什么的。”

“那也不该牵手,送拐杖送竹杠不行麽?他们这样牵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对小情侣呢,尤其是今天这样的日子……三月三啊,在我们这边比七夕还要特别的日子,就算要牵,也该牵我的手嘛。”

“诶?小的怎么从来不知道三月三还要牵手的,就听过每年的这天受过情伤的少女都要请负心汉吃一顿饭,那味道尝起来辛酸苦辣甜,估摸着跟苦恋的滋味也差不离了,听说东街的宝玉少爷去年被负过心的几个少女请吃了十二碗,回到家时再吃东西都觉得味如嚼蜡,身子一天天消瘦下来,最后还是斋戒了一年才渐渐调养回来呢。”

“去去去,那是你没见识,其实啊,请吃完那顿饭之后,少女算是告别了自己的过去,接下来,就要带着自己亲手做的糕点去找暗恋的情郎,要是那男人喜欢呢,就收下糕点,两个人就算成了,要是那个男人不收,那个少女的闺中密友就可以帮着那女孩子把那男人踹到河里去,算是出一口气。”

“啊?做男人真可怜——不过,这个跟少爷你有什么关系,你喜欢的又不是女人。”

“你……你就不会变通一下,虽然本少爷不喜欢女人,不过也想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收到心上人送的东西啊,要是能顺便牵牵小手就好了。”

“……”

家丁沉默了一下,突然抬头望天道:“少爷,你快看,头顶上有一只纸鹤在飞!”

“少骗我,又不是变戏法。”

“真的有一只纸鹤在飞,好像活的一样,少爷,快点拿手拍住它!”

“你好烦……”

叶红提不耐烦地伸出手,原本悬在头顶上的东西“啪”地一声被他打在地上。

“少爷,上面好像有字,咦?一个傻字,还有一个大叉,这是什么意思啊?”

“……傻叉。”

[正文]

凤栖城有首民谣。

三月三,晚春过,夏草生。

谁家闺秀上城楼,望西北,借问良人归不归?

钗头凤已摘,旧时锦衣换素服,低吟相思曲。

一年复一年,秋风扫落叶,檐上雪化水,又是明年春。

三月三,夏蝉鸣,借问情郎归不归?

镜中青丝已微斑,恨不能,常鸦鬓,年年如少时,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三月三,胡不归?

……

讲的是个家世很好的女子,为了等外出经商的丈夫,年复一年走上当初目送丈夫远去的城楼上眺望,从豆蔻年华等到白头,最后才在偶然中得知自己的丈夫早就在异乡娶妻生子,最后含恨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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